⽂╱林韡承弟兄
在國際化的台北市東區,我們很容易看到西方文化的蹤跡;10月31日的「萬聖節」便是其一。但你知道,原來這如今被台灣人稱為「西洋鬼節」的節日,當初徹徹底底是一個基督教節日嗎?如使徒信經所宣告:「我信聖徒相通」,即每一位基督徒都是「聖徒」,因此從四世紀開始,教會便在11月1日紀念離世的基督徒,並稱前一晚為 All Hallows’ Eve(紀念諸聖徒的前一晚),以蘇格蘭口音傳下來,就是今日的 Halloween。
然而,隨著時間演進,教會將許多聖經以外的傳說與理論加入信仰,認定有些靈魂在死後須經「煉獄」獲得淨化始得進入天堂;同時,教會教導亡者可以藉由活人的祈禱、捐獻等善行減少在煉獄的刑罰。
這樣的觀點在十五、六世紀到達高峰,以至教會開始為這些善行頒布證書(所謂的「贖罪券」)並有「銅板落入捐獻箱響叮噹,亡魂脫離煉獄火得釋放」一說。善行本是好的,但當金錢與善行掛勾─甚至影射能「赦罪」以減免刑罰─這時,善行就淪為一種交易,而贖罪券則被不肖份子拿來斂財。
1517年10月31日,德意志修士馬丁.路德發表《九十五條論綱》(有一說是路德將其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),批評贖罪券、亦批評當時的煉獄觀。反之,路德強調說真正的赦罪單單從神而來,而人都不能為他人積功德(善行)作為財寶,唯有耶穌的福音才是真正的寶藏。
路德這一釘,展開了改教運動;連同其他改教家的行動,最後形成誓反宗(俗稱基督教)從羅馬教會(俗稱天主教)分離出來,一反天主教對傳統與功德的論述,強調正確的信仰應建立在「唯獨聖經、唯獨信心、唯獨恩典」上。東福信友堂是改教運動的果實;但即便如此,願我們能時常省察自己的信念與行為,如神學家巴特所言:「已經改革的教會,仍須不斷改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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