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胡維華牧師
讀經:馬可福音 15 章 1-15 節
耶穌被逮捕了,巡撫彼拉多審訊了他,耶穌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,但對所有的控訴都保持緘默。彼拉多自己知道,光是這個稱號,其實無法入人於罪。既無實證指出耶穌推翻羅馬的意圖,更無行動顯示革命的本質。稱王的這人,頂多是個瘋子,而非該死的叛亂犯。
不過,彼拉多的政治神經非常發達。他知道,很多人樂見耶穌遭難。於是,他把耶穌與巴拉巴並列,交給眾人選擇。
猶太人此時有個風俗,在節期時,他們可以要求釋放一個囚犯。結果,百姓選擇了巴拉巴,一個真正作亂的人。
如果我們問,到底是誰殺了耶穌?
我們顯然可以責怪這些沒有臉面,無名的百姓。群體容易被煽動,群體之內容易躲藏,群體,是最可怕的殺手。
當然,我們也可以追蹤百姓之後的黑手,那些道貌岸然的祭司長、文士、公會的代表等等,每個人都有流人血的罪。
我們也可以責怪風俗。這個奇特的規矩背後有個詭異的邏輯,在節期,群體的判斷比任何的官員更有智慧,群體的感受比持守公義、追尋真理更重要。不消說這是荒謬的規定,但是因為它可以讓百姓覺得他們比巡撫還大,難怪行之有年。也許我們可以說,詭異的風俗殺了耶穌。
當然,我們也可以回到狡猾的彼拉多。眾人是選擇了巴拉巴,他得到自由。問題是,為什麼沒有被選上的耶穌就因此有罪、該死?彼拉多自己知道,這人沒什麼該死的罪。一心討好群眾的彼拉多,顯然罪無可赦。
只是,我們也不得不想想,為什麼耶穌不出聲?為什麼不露兩手,讓這些人瞧瞧?為什麼要甘願接受鞭打,為什麼要上十字架?
到底是誰殺了耶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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