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╱林韡承
自西元六世紀以來,教會把復活節前的四十天稱作「四旬期」(拉丁文 Quadragesima , 即「四十」之意)。基督徒傳統上會這四十天當中認罪、禁食、施捨,預備心紀念耶穌的受難與復活。四旬期的英文名稱是 Lent,來自古英文「春天」的意思;今年四旬期緊接在農曆春節之後,對我們來說更顯得親切。
四旬期的代表色是紫色。紫色因為在古代極其稀有、珍貴,因此常作為君王的顏色,如但以理因成功替巴比倫王解夢而被提拔:「[王]下令,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,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」(但以理書 5:29)。基督徒來說,基督是我們的王,因此我們用紫色紀念祂的王權。
照片出處:SukenikN,IluzD,AmarZ,VarvakA,ShamirO,Ben-YosefE(2021)Earlyevidenceof royalpurpledyedtextilefromTimnaValley(Israel).PLoSONE16(1):e0245897.
但紫色在福音書中會令人想到另一件事:「[兵丁]給[耶穌]穿上紫袍,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上,就慶賀他說:『恭喜,猶太人的王啊!』戲弄完了,就給他脫了紫袍……帶他出去,要釘十字架。」(馬可福音 15:17-18、20)紫色為君王的顏色,但紫色也提醒我們,我們相信、敬拜的,是一位替我們受苦——甚至因我們受苦——的王。
新約中還有另一人穿紫色:那位只顧今生、罔顧來世的財主。「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」(路加福音 16:19)紫色不只提醒我們基督的尊榮與降卑,更提醒我們世上的享樂和基督的受苦之間有何等大的差距。今年的四旬期,讓我們一同用紫色思想我們的罪,也紀念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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