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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東福藝聞】饒恕與禱告

文/謝榮生牧師


心靈受傷有時出於自己的敏感,有時出於別人的莽撞無知或有意無意的言語行為傷害。對於出於別人的傷害,有人不計較,有人卻深藏於心,久久不能釋懷,也限縮了自己的人際關係和喜樂。

 

聖經裡雖然沒有出現過「道歉」這個字彙,但不表示做錯事的人不需要道歉。聖經用「認罪」(向神或向人)或「虧欠」等字眼來代替,表示我們若得罪人是需要承認,並請求原諒的。

 

耶穌在登山寶訓教導,「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感謝主,聖靈光照我們,想起曾經得罪過人,被得罪的人心裡始終對我們不舒服,這時我們要主動前往道歉,付上代價尋求和睦。

 

耶穌另外也說,若別人得罪了我們,對方可能會對得罪我們一事,毫無察覺,或還沒有來向我們認罪或道歉。那我們該用甚麼樣的態度和原則來面對何回應呢?馬可福音 11:25 耶穌說:「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,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,就當饒恕他,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

 

我們向神的認罪,遠比我們得罪神的態度和事件要少得多,即便我們還有許多的罪沒認,因神的愛,在基督裡都赦免了。主耶穌要我們若想到別人得罪我們,而他們很可能根本沒有跟我們道歉,我們仍當饒恕他,當然這樣信心的饒恕是需要禱告的。

 

禱告中,感謝耶穌基督的愛與饒恕,也看到自己如此的頑梗和敗壞,明白自己也常是得罪人卻無感或不懂得請求饒恕的人。禱告自己體會饒恕原來是愛的實踐,耶穌的愛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對人的饒恕,也可以發生在人還沒向我們請求原諒和道歉的時候。禱告後,願意饒恕人,這是回應天父饒恕我們的恩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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